注意!逐企逐礦“過篩子”
發布時間:2024-01-03 點擊數:566
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召開后,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河北局在壓實監管責任的同時,堅守紅線、嚴守底線、劃定“高壓線”,對消防安全專項監察整治情況、重大災害治理情況等六方面24項內容逐企逐礦“過篩子”,進一步壓實礦山企業主體責任。
一是消防安全專項監察整治情況。包括檢查礦山企業是否做到“三堂一舍”人員集聚區、井口房臨時操作間、休息間照明取暖及可燃性材料情況排查全覆蓋等。
二是重大災害治理情況。檢查煤礦企業是否深入開展瓦斯、水、火、頂板、沖擊地壓、煤塵等重大災害治理等。
三是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檢查礦山企業是否建立事故隱患分級管控機制,動態開展重大隱患排查治理等。
四是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開展情況。檢查礦山企業是否采用鉆探、物探、化探相結合的方式查清隱蔽致災因素等。
五是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情況。檢查礦山企業是否建立風險分級管控制度,組織開展重大安全風險分析研判,并按照風險分級采取相應管控措施等。
六是應急救援演練情況。檢查礦山企業是否編制應急預案并組織開展各種災害的實操應急演練等。
另外,河北局還明確規定了“17個凡是”和“17個一律”:凡是重大災害治理措施不落實、冒險組織生產建設的,一律依法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凡是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經認定為企業應當自查發現或明知不報的,一律從嚴從重頂格處罰;凡是未開展隱蔽致災因素普查的,一律停產整頓等。